于终于还是要走了,自从尚跟他说过之后,他的脸色便一直很是难看。整个下午,所有人都默默地做着自己手上的事情,好像一点动静都会骤然引发一场地震一样。下午6点,到了纸面规定的下班时间,于悄悄地收好东西,了。
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,我才突然了解,强迫别人做他喜欢的事情,竟也是强人所难。依于的性格,是不适合当程序员的——这已经是我们公认的观点了。从第一天上班起,他就一直默默地做事情,有困难从来不提不说,任务进展也从不报告,含糊不清的地方也从未被提到桌面讨论。很快,他的进度就成了最令人担忧的事情。
也许他自己也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了,他一天比一天更小心翼翼。但是这没有用,他最大的问题就是沉默,却也许是畏惧指责而更加沉默。最后只能在沉默中消亡。
这事情我是有责任的,我太轻信兴趣的原动力了。面试的那天,我明明发现于所知甚少,可我却信了他的追寻,信了他对程序员的向往。我忽视了那最最基本的,难以改变的性格本征的决定作用,拍板将他招了进来。有的人能为了目标坚持,有的人不能。我当时不知道,我只觉得,自己也曾一无所知,无知可以原谅,最重要的是他愿意他努力。
“也许他以后能在这一行里站稳脚跟,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,不可能慢慢去培养他,这里是企业,不是学校,能把第一周的工资给他结了,我们已经仁至义尽。”我不知道李老师这是安慰我还是评论他。听着这话,突然记起项目管理课上老师的话:“他们虽然也很愿意去做好,但是他们现在还暂时不具备这个能力,而你却重用他们,指派他们承担重要的工作,这不是强人所难吗?”
是啊,强人所难的事其实很容易发生,有时对方还会兴高采烈激动不已地欣然接受。强人所难,也总是害人伤己。现在我又不得不去设法寻找能接手于那未完成的工作的合适人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