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到一个新闻,说图书销售行业出来一个行业规范,要求所有新图书销售都不能打折,出版一年以上的图书则最多打到八五折,包括卓越、当当等网上书店也应受其约束。
那么,这个新规定是不是真的能起到保护作者,保护中小型民营书店和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呢?我看不是。
先看看中小型民营书店靠什么生存:跟国营新华书店相比,他们没有实力做那么全面的书刊范围,只能主做一两个主题下的刊物;没法提供宽敝的购书空间和舒适的空调环境,只能靠给予读者更多的人文关怀,比如免费的茶水来竞争;而他们最重要的竞争力,是他们能给出比新华书店更多的购买折扣。一般新华书店按定价销售的书,在这些民营书店里常常能拿到六到八折的折扣。现在如果规定统一按定价卖,表面上看民营书店是提高了不少利润,而事实上他们是丧失了竞争力,丧失了生存空间。
再看看这规定是不是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:有了这个规定,确实能改变“高定价,低折扣”的局面,因为新书不许打折了嘛。但原先的出版物定价执行并不是消费者参与的,结果很可能出现“高定价,无折扣”的状况。
至于保护作者更无从谈起。以现在国内图书出版情况来看,普通作者的版税税率多在一成以下。出版社、印刷厂和作者分享书定价的五成收益,书商和消费者得到另外五成的收益。如果真的执行规定,降低定价,受伤的肯定是作者。
用行规控制商品的价格,有意避开竞争,是一种垄断市场的行为。垄断的最终受益者总是资本最雄厚者。而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利益受损。可以说如果行规执行,收益最大的是新华书店和出版社,受害最大的是消费者和作者,而前途未卜者是中小型民营书店。